u      嘉義交通療訓補助申請辦法

u        補助對象

設籍嘉義縣的0-6歲兒童

需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聯合評估綜合報告書、發展遲緩證明(皆需在有效期限內)

需在立案之醫療院所或特教機構接受相關療育訓練

需由兒童監護人、父母、養父母或提供療育單位統一提出申請

u        申請交通療訓補助核章本&應附文件

身心障礙手冊、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或聯合評估綜合報告書

戶口名簿正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台灣銀行存摺(若使用他行存摺,需扣30元手續費)

申請人印章

復健療育收據、特教機構或專業治療師所開立支收費證明

申請人身分證(若與兒童不同戶籍需檢附)

 

u      表單下載

u        嘉義縣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辦法

u        嘉義縣交通療訓補助申請表

u        嘉義縣交通療訓補助申請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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