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u 教育安置
學前日托機構的類型,包括公(私)立的托兒所、公(私)立的幼稚園以及發展中心,各單位提供的服務型態、收費標準、對象都不同。
一、療育方式有下列各項:
(一)一般幼兒教育:
依據教育法規定設立於各地方幼稚園及托兒所,並依各園所不同的教育理念有不同的教學方式,例如:主題教學、角落教學、蒙特梭利教學等模式。
(二)到宅服務:
為協助因特殊狀況無法外出接受療育的發展遲緩兒能夠及時銜接服務,減輕家庭照顧的壓力、減少造成遲緩程度加深的情形。以家庭環境為主的學習介入,針對家庭功能較低、偏遠交通不便或特殊需求家庭之兒童提供到宅服務,以家庭現有資源引領兒童進入學習的環境,並協助家長發揮其教育功能,提供親職教育;主要對象為三歲以下幼兒。
(三)到校巡迴服務:
兒童已安置於一般幼托園所,但其有發展上特別的適應及學習上之需要,療育服務團隊提供到校服務,針對學生的學習、適應以及老師的教育設計與教學,做融合式協助與教育。
(四)日間托育:
兒童於白天時間,全天安排於學前特殊機構及學前特殊幼稚園接受學習與訓練,由機構提供兒童個別化、系統化課程設計與執行的模式。
(五)時段教學:
機構老師與家長共同安排時間,由家長帶幼兒到學前特教機構進行學習課程,每次課程約為一個小時至一個半小時;並由老師提供兒童個別化、系統化課程設計與執行的模式。
全站熱搜